

每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和“两高”的报告,总是从不同侧面诠释着何为“法治中国”、何以“法治中国”。今年,赵乐际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开宗明义:一年来的重要成效和体会之一,就是统筹立改废释纂,以良法推动改革、促进发展、保障善治。
最近几年,人们常常比较“世界之乱”和“中国之治”。后者的内涵、体系十分丰富,而其根本,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面依法治国。良法才有善治。这是变动时代的“确定性”之源。
良法也是善治。这并不是悬浮的,也不是抽象的。法治总是要回应最现实、最迫切的问题,在最细微处给人们带来切实的安全感。“两高”报告点名多起公众关注的案件,包括青年恶意“人肉开盒”被依法定罪判刑、两大电商企业“二选一”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等,亦提到准确把握科技创新“容错”空间、对涉人工智能案件作依法妥善审理等,均是在强烈的现实关怀中体现法治的坚决与精准。
立法进程中的“统筹立改废释纂”,更诠释一个动态精进、持续优化的过程。此次两会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,正是最新范例。其精髓之一,正是将过去分散各处的法律法规、制度规则等系统整合,其中就包括对不合时宜内容的坚决废止、对多头重复甚至相互矛盾内容的梳理整合。
中国之“善治”,很大程度就体现于此——从来不会固步自封,而必定要与时俱进、因地制宜,并且在方方面面的推动、监督、合力之下,持续革新、常治常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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