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万历十年(公元1582年),延安举人王响初任南江知县。入秋时节,东榆镇突发命案:地主邓昌家的长工周良无端身亡,其兄周炳愤而控告邓昌为凶。王知县审阅状纸后,经过细致调查,确认周良确为邓昌所害,但案件背后的缘由,却令人咋舌。 邓昌年四十二,东榆镇的富户地主,嗜读书籍,家境殷实,膝下有两子一女,皆年幼。周良二十八岁,坪河镇人,家境清贫,六年前入邓家做短工,因勤勉能干,被邓昌重用为长工,薪资优厚,因此生活一度小康。
原以为此事可了结,邓昌亦打算另觅继室,然而变故骤起。周良下葬前夜,黄氏之兄黄韬突至周家,告周吉、周炳:周良死得蹊跷,八成是邓昌所害。遂唆使周炳控告邓昌。黄韬自被逐出邓家,怀恨在心,专程来拱火。 周家父子认为黄韬身份特殊,不敢轻忽,在其蛊惑下写状上告。王知县王响接案调查,对邓家及周良尸体检查后,却未发现异常。正当王响一筹莫展时,原陕西按察佥事刘世风告老回乡,王响求助。刘世风经验丰富,一看即知端倪。他在周良后颈风府穴发现一根银针,判断周良为被针扎昏,再俯卧压重物致死。 王响命人搜邓府,在书房内找到针灸盒及黄氏供词。再次审讯邓昌时,他未辩解,遂招认:当晚三更,邓昌入周良屋,见其醉卧呼呼大睡,用针扎其风府穴,使其昏迷,再翻身俯卧,压上数袋稻米致窒息而亡。 王响讯问黄氏私通周良一事,以弄清邓昌杀人动机。黄氏无力辩驳,承认私通。案情大白,然王响对如何定罪邓昌仍感棘手。周家父子知儿死因竟因私通主母,虽颜面扫地,却仍在公堂为邓昌求情,认为周良死有余辜。 王响迟疑难断,将卷宗上交都府裁决。四川按察使司认定邓昌不符杀奸罪细节,属故意杀人,判杖一百,流放三千里;黄氏杖九十,徒一年。刑部最终裁定:邓昌杖八十,徒一年;黄氏去衣杖一百。此案终告结局。 虎豹不堪骑,人心隔肚皮,果真不虚。人性在利益与诱惑面前,常显卑微。周良背信负义,私通主母,实失德行;邓昌愤而用计杀之,终未逃脱惩罚。黄氏纵情纵孝兼顾兄长,却被周良胁迫走上绝路,实令人唏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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